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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003号(石牌、文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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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飞雪 发表于 2023-4-18 12: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第003号(石牌、文集、冷水)

发布日期:2023-03-01 17:00信息来源:钟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期已过,仅供参考)根据钟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钟祥市城市总体规划,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位于钟祥市石牌镇曾台村、王龙村、蔡台村、万伏村、马祠村、唐滩村、真武村;文集镇魏湖村、沿山村、流港村、塘港村、湖港村、同建村、青星村、青林村、幸福村、王集村、马桥村;冷水镇鸭湖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钟祥市石牌镇曾台村、王龙村、蔡台村、万伏村、马祠村、唐滩村、真武村;文集镇魏湖村、沿山村、流港村、塘港村、湖港村、同建村、青星村、青林村、幸福村、王集村、马桥村;冷水镇鸭湖村。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拟征(用)土地54.9538公顷,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最终成果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公路用地。

四、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即日起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养老保险等信息。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将根据调查结果按标准落实。

六、公告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4日(10个工作日)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被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827888100

电子邮箱:15827888100@139.com


2023年3月1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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