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惊无险
一九七二年春节前夕(农历腊月二十九),妻子把儿子东升和女儿玉泉,带到我在石牌区委会的寝室里(新建的且吊了顶的平房),为两个孩子洗澡。寒冬腊月,气温很低,为防止着凉,我先紧闭寝室门窗,然后在寝室内生了一大盆柴炭火,妻子在房内火盆旁,用一盆热水给两个孩子洗澡。
我有事没进屋去。妻子给儿子洗完后,喊我进屋去给儿子穿衣,她又接着给女儿洗澡。当我进屋给儿子穿衣服时,还不会说话的女儿无缘无故地放声大哭起来。
正在这时,妻子叫我赶快把门和窗户打开。
我迅速打开房门和窗户,急忙把儿子和女儿抱出屋外,而妻子这时也起身,摇摇晃晃地两步迈到房门口,手扶着门框,满脸痛苦地倒在房门口,好像昏过去了!
我意识到煤气中毒了!
住在隔壁的同事们急忙跑来帮忙,把呕吐后的妻子抬到李大友(区公安特派员)床上平卧。我急忙打电话联系卫生院,不一会医生邓国英骑着自行车赶来,对妻子进行急救。打针后妻子昏睡了一个多小时,才苏醒过来。两个孩子却反应不大,女儿一到房外就没哭了,房内大哭,可能是缺氧引起的。儿子也玩耍去了,像没事一样。
这次意外事故发生后,我深深自责,由于我的无知,险些铸成大祸!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后怕。
1975年3月我的工作变动,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我提任中共石牌区委组织委员,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对口。
我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区党组织的管理、党支部书记及管理区以上行政干部(含区直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管理(任免)、全区新党员的发展、违纪党员的处分、干部的任免、调动等工作。这个职务的工作对象是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原则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不能有丝毫懈息。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稳妥细致地干好这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