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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生意引发的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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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飞雪 发表于 2024-3-30 08: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1月4日,历城区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昌成(男,30岁,淄博桓台县新城镇邢庙村人,小学文化)借来济索要工钱之际窜至历城区王舍人镇纸房村附近将该地一拾垃圾的妇女(现年56岁)强奸并杀害。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后经周密部署,将犯罪嫌疑人刘昌成抓获归案。从案发到犯罪嫌疑人刘昌成归案仅仅经过34小时。此案,是进入06年后济南市发生的第一起杀人案,也是我局成功侦破的强奸杀人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经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昌成曾先后强奸60岁以上老年妇女5人,有抢劫前科,偷盗成性,并两次被判刑入狱。为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心理,揭示其案发前后的心态变化和其多次强奸犯罪的心理成因,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侦破此类案件提供依据和借鉴,支队抽调人员进行了专题调研。经多次提审刘昌成,查阅相关案卷,并走访了刘的近亲属、乡亲及其工友、老板等20余人,获取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心理测试和综合分析,对刘昌成的犯罪心理有了较为客观真实的刻画剖析。
  一、刘昌成犯罪行为特征分析
  经测试,刘昌成心理健康指数为2.2/5,有轻微的心理障碍。主要特征表现为:内向、内心孤独烦躁、无名的愤恨、经常会有情绪化的发泄行为。
  刘昌成多次强奸老年妇女是其犯罪的一个重要识别标志[①],是其成长过程中形成的特定人格的外在表露。识别标志是每个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持久的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不会改变。
  刘昌成在犯罪现场遗留下作案工具,重新安置了尸体,对已经处于不清醒状态的“尸体”进行性行为,在作案过程中并没有使用交通工具等种种迹象表明,刘昌成属于无组织力杀人犯罪,即他在杀人前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计划,在实施犯罪期间行动也表现出杂乱无章。这种人一般智商不会高,一般低于100[②];经济环境一般;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未使用交通工具本身表明了他的活动范围有限;选择中老年妇女往往意味着其家庭残缺、心理异常;现场遗留下作案工具、重新安置了尸体、对已经处于不清醒状态的“尸体”进行性行为表明此人身体并不强壮,感到自己笨拙或自卑。因为制服一名并不很听话的被害人,并且能够支配和控制她,就是犯罪嫌疑人克服这种缺陷的方式。正是这种缺陷使其内心的不安在遇到紧急事情时会很容易通过行为表露出来。比如刘昌成作案后仍住在原打工的工厂,民警第一次前往调查时根本没有见到他,也并未发现其它什么可疑之处,只是问了守门的大姐一些有关情况,但过后刘昌成反复询问老大姐“警察问了什么…”,对老大姐的回话表现出极大的怀疑,嘴里还念念有词“完了、完了…掐凉了、掐凉了…”,并于当日下午匆匆逃离。刘昌成表现出来的不安,正是其人格弱点的充分流露。如果民警第一次前往调查时跟他见了面,可能会有更加意外的结果。
  二、刘昌成早年对老年妇女依赖性人格的形成过程
  从人格上看,刘昌成无疑是有缺陷的,而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虽然他有一定程度的心理障碍,但作案时心理状态是正常的,他对作案时间、地点、方式,对自己的行为动机、进程、终止都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而且在行为过程中和结束后能自我保护,所以应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果归类型的话,他应该属于非典型性的情绪型犯罪[③]。
  一个人畸形人格的形成表明其在成长的历程中,他的生活和家庭环境一定存在着一些欠缺。人对某一具体事件的行为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之所以不同于别人的反应方式,恰恰取决于他已形成的特定个性,而这种个性的形成是他个人所特有的、全部的过去经历。人格的独特性就在于个人特有的心理素质与生活经历的组合。
  刘昌成家族中曾有两人自杀史[④],这使其形成了漠视生命的人格特征,他好像对生命没有感觉,对自己和别人的死亡好像根本不在乎,甚至归案后在看守所提审时还莫名其妙的“傻笑”。刘昌成六岁时父亲就上吊自杀,后其叔父便与其母亲一起生活至今。六岁以前,刘昌成的父亲经常在外面喝酒不归,父母经常吵闹和厮打;六岁以后,叔父不管他,母亲也不喜欢他。可以说,刘昌成的幼年和童年基本上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使其形成了自卑、烦躁和孤独的人格特性,并进而影响了他的学习与自信。父亲过早的去世使他失去了模仿的对象,男子汉的心理成长过程受到阻碍。因此,他在幼年时会经常受到同学欺负,这进一步加重了他的自卑感和孤独感,同时也使他开始产生了某种仇恨,但目标尚不能确定,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成人后。刘昌成八岁上学以后,学习成绩很差,在一年级一蹲就是四年,同学和老师都不喜欢他,无奈十二岁就辍学回家。在帮家人做豆腐生意一年后刘昌成便成了一名无人过问的游手好闲之徒,母亲不愿让他进家,他经常因自卑、内心孤独而出现烦躁感和情绪不稳的心态,为了摆脱这种状态,他需要事做,但又不知道做什么,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与本村一位当时就已经60多岁的老年妇女(刘昌成本村的一位长辈, 刘昌成称其为“奶奶”)进行了接触,在其十四至十七岁期间,他们的接触极其频繁,刘昌成几乎每天都在老人家度过,在刘昌成潜意识当中,这位老人就是他的亲人。与在自己家里受到的各种冷落相比,老人为刘昌成的“付出”使其感受到了无比的温暖,家庭的贫困也使这位老人经常唆使诱骗刘昌成家里为其拿回各种食品,包括罐头、油条等(刘昌成家开着一个小卖部),刘昌成偷盗成性的个性也正是在这种潜移默化中形成。
  十至十八岁正是一个人社会化的最重要时期,这期间形成的人生观、价值观尤其是正常性心理的成熟会影响人的一生。而对刘昌成来说,与同辈男孩子的隔绝使其丧失了交流和对话机会,导致其形成了难以交流的内向性格;而与同辈女孩子的隔离更使其远离了一个男孩子正常性心理形成的每一个有效接触机会,最终使其心理上形成一种对老年女人的严重依赖而自己却不能察觉。
  三、刘昌成多次奸淫老年妇女的性心理特征
  虽然成年后的刘昌成对其他年龄段的女人也很感兴趣,并经常在路边和其他公共场所对妇女进行挑逗,甚至还自认为与一名护士谈过一个星期恋爱,但成年后源于自卑与无名愤恨的刘昌成与异性交往产生了障碍,在他的潜意识当中,对年轻女人的无知实际上使其对年轻女人形成了一种无形的畏惧。1991年十六七岁的刘昌成性生理已经成熟,当他对女人的神秘和渴望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最终就把目标锁定在老年妇女的身上,于是一系列“强奸”犯罪也就拉开了序幕。可他对老年妇女的“深情”和心理上无形的依赖以及当时社会的贫穷使其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强奸并没有发生,而是通过“协商”以“物质交换”的方式达成“协议”,由于他的心切、紧张和对女人的完全无知以及老年妇女(第一个选择对象现已60多岁,系刘昌成本家的一个大娘)自身的生理特征等各种条件限制,最终他的第一次性交行为以早泻结束,尽管如此,他也由此得到了此生未曾有过的愉悦和快感。命运并没有使他躲过这次厄运,最终桓台法院以强奸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监狱生活好像对刘昌成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和威慑,而年龄的增长给他带来的生理压力却与日俱增,终于在1996年,同样的厄运又降落在另一位老年妇女身上,所不同的是刘昌成这次选择了在临村作案,结果不同的是这次家里人选择了私了;熟不知这种做法更加巩固了刘昌成的犯罪心理,1998年刘昌成第三次作案,这次结果不同的是家里人不仅没有选择私了,而且把他赶出家门。无奈,刘昌成又走上了流浪和打工的道路,事情也就不了了之。遗憾的是令亲人感到更没脸的事情在2000年又一次发生,并且这次他选择了至今已90高龄的自己潜意识当中最亲近的女人。结果是又被判刑三年,在监狱因打架又被加刑两年,2005年元月出狱。
  刘昌成五次作案,目标都是老年妇女,除其中一人未遂,两人挨打,一人被捆绑外,其余行为特征类似,性行为开始时都是商量,然后仔细察看女人阴部,结果也都是以早泻收场。
  四、刘昌成本次作案前的侥幸心理
  2005年出狱后的刘昌成已经30多岁,当年3月份再次跟着自己的一个亲戚宗俊峰[⑤]来济南打工,并在九月份追求过一名糖尿病医院的化验员――苑小丽(其实,苑小丽根本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想法,她只是一名安利产品推销者,喜欢跟陌生人搭话是这类人的职业特点)。与其父母不同的是宗俊峰对刘昌成看管很严,工资也并不全部交到刘昌成手中,已免其发生嫖娼、看黄色录像等不良行为。无奈刘昌成只得借空闲之余蹲在马路边看看过路的妇女,偶尔大喊几声发泄发泄。
  刘昌成从小就属于一个被人轻视和忽视的人。同时,他的沉默和内向使其在生活当中没有机会品尝成功,除了几次强奸以外,在他心理上没有因为个人的某种努力而获得成功的快乐感受。再遇上家庭的冷待、周围人的冷落,他就很容易陷入想象之中。刘昌成之所以喜欢看鬼片,是因为这种片子能引发他的无穷遐想,他幻想着自己有无穷的力量,将自己与作品中的人物认同,想象着自己像作品中的人物行事、成功和荣耀,这种想象是他重要的“心理伙伴”,他愿意个人独处,以便在个人独处时进行想象,在想象中得到心理上的莫大满足。他甚至想象着自己与苑某美好的婚姻生活。但由于种种原因宗俊峰被辞退,刘昌成自然也受到了牵连。工作没有了着落,他认为自己想象中的美好婚姻也就从此化为了泡影,以前在宗俊峰住处看过的黄色光盘镜头的刺激和对老板解聘的愤怒,使其压抑了多年的东西重新抬头。2005年12月底来到济南后,宽松的环境使他的本性又一次流露出来,他认为这次办了事肯定不会跟以前在本庄一样会被人发现。侥幸心理使其再一次选择了与以前类似的侵犯对象——一个56岁的拾垃圾的老年妇女。一切商量好后,好事也办成了,但在其过程中,受害人突然向其索要100元现金,否则以叫家人找他为要挟,于是一瞬间以前的一切便浮现在他的眼前,他害怕自己的家人知道、害怕受害人家属的责打、害怕因其发生的又一次监狱生活,于是他立刻上来了情绪,在狂暴和慌乱之中用双手掐住了被害人,等到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刘昌成又匆匆进行性行为,并又一次因紧张而早泻在被害人体外。完事后又用一根电线猛勒受害人脖茎,并捆起了被害人手脚,用被害人的内裤将其口塞住,移于床下。一场悲剧就这样又一次发生了。
  五、刘昌成犯罪心理个案总结
  性格的内-外向决定人的社会活动的多寡,刘昌成社会活动的减少势必会导致他对内部、对自己的活动增加,他喜欢自己喝酒就证明了这一点。酒精给了他一个虚幻的世界,并且栩栩如生,使其满足了他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不了的愿望与渴望!
  可以说刘昌成就是其嗜酒成性的父亲和狂躁暴戾的母亲二者的有机结合。刘昌成6岁以前父母经常吵闹,其父之死可以说是其母专横跋扈的必然结果。他的母亲生育了刘昌成,但在其心理发育最关键的童年时期却并没有尽到应尽的教养义务,相反因其夫之死,外面的债务和生存的压力使她的脾气更加暴戾,刘昌成经常一人在外游荡,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一般只有两个极端结果,或者极度温顺、或者暴戾叛逆,他的两个哥哥与他本人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
  刘昌成实际上是在两个女人身边长大的,一个是他专横跋扈的母亲,一个是诱人堕落的“奶奶”。成人后刘昌成最恨的是他的母亲,但他不能也不敢向其母亲表示憎恨情绪,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逃离。在他的潜意识中只有将愤怒指向其他妇女,特别是老年妇女。随着其年龄的增长,他的性压抑和其暴戾的本性进行了一个完美的结合,在其实施强奸的五个老年妇女中,有三个受到暴力侵害,就是最好的例证。
  六、启发和建议
  本文是在案发并侦破后通过调查对犯罪嫌疑人所做的一个较为详尽的心理分析,目的在于及时总结侦破经验和探索刘昌成犯罪的社会心理成因,但这并不是犯罪心理研究的最终目的。
  犯罪心理分析的更为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对犯罪人进行特征描述。犯罪人特征描述的目的不是精确的指出一个具体的人,而是识别出可能实施这类犯罪的个人的类型。犯罪人特征描述的最终目的就是向侦察员提供未知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特征,帮助逮捕犯罪嫌疑人。其方法一般是从心理学的角度研究犯罪现场,识别和解释犯罪现场的一些证据,从而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类型的线索。但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通过大量已决犯实际案例分类研究总结相似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之间在人格、背景和行为等方面的一致性特征,进一步建立起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指标和心理特征的对应信息库。一旦该信息库建立完成,就可以实现多条件查询,进而找到对应的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特征信息,锁定目标群,进一步缩小侦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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