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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牌志 (1982年官方正式版本)-第十九章 商 业 第六节工商行政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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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苇飞雪 发表于 2024-3-24 15: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六节工商行政管理所的       
设置和发展
一九六三年县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石牌相应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与石牌供销社合署办公,一九六九年更名为“石牌区工商行政管理所”,有管理干部两人,借用财管所房屋办公,一九七一年,管理干部增加到三人,在石牌新街建办公平房一栋五间,约一百三十平方米。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中,搞所谓“社会主义大集”,堵资本主义路,严重阻碍了商品流通和集市贸易的发展,致使市场一度冷落萧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党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宣传、鼓励和支持社队发展企业,开展工商登记发证,对集体和个体企业加强管理和教育,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因而活跃了市场,促进了城乡交流,发展了农村经济。如今石牌街上办起了饮食服务、修配加工等手工行业,一九八一年成交额达一百三十五万四千六百二十四元,市场商品繁多,集市贸易兴隆。
石牌镇居民比较集中,历年待业人多,一九七九年以来,按照党的政策,广开就业门路,仅在饮食等服务行业中就安排了待业人员一百零八人,这不仅解决了待业人员的生活困难,同时也减轻了国家负担。
解放后对商贩的管理及教育,贯彻了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改造个体商户,实行联营合作,发展集体经济。一
九六九年根据“加强领导,积极改造”的政策,取缔了个体商户。一九七九年以来,开放集市贸易,允许社员自产的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计划后多余的,可以进入市场交易。但对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破坏国家计划,破坏价格政策的非法行为要给予106

打击。经登记发证,允许个体开业的商户已有二十八户,三十二人,经常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法令,进行“五讲”、“四美”和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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