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行业警示录3 豆腐摊血案
本文为编写故事,非真实事件,仅供参考警示。请勿转载。2009年11月14日下午3时许,甲在南昌市某菜市场自家豆腐摊前打扫垃圾,将垃圾扫到对面做蔬菜生意的乙的摊位旁,引起乙不满,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并相互谩骂。甲丈夫见状上前帮腔,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甲丈夫与乙、乙兄发生扭打,甲丈夫被打伤,甲则被乙的妻子摔倒在地,后双方被周围群众拉开。经鉴定,甲、甲丈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属轻微伤。甲丈夫、甲感觉受到欺侮,甲到附近公用电话亭打电话给甲子,告知甲子其父被人打,要甲子快过来。甲子骑电动车赶至现场,甲指认是乙打人,甲子便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乙的胸部、腹部连捅。在场的乙兄弟见状持棍棒击打甲子,甲子返身朝乙兄弟和胸部捅了一刀,致被害人乙、乙兄弟和先后受伤倒地,甲子骑车逃离现场。乙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乙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脾脏、肝脏致大失血休克死亡;乙兄弟伤情构成轻伤。
甲子于2022年10月13日被抓获归案。
后甲子亲属代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五万元,并取得被害人一方谅解,被害人一方书面向有关部门请求对被告人甲子从轻处罚,相关部门判甲子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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