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牌志 (1982年官方正式版本)第三十五章凤俗习尚 第一节 传统礼节
第三十五章凤俗习尚第一节 传统礼节
(一)婚姻:旧社会的婚姻,都是包办婚姻,几岁的小孩子,就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选定门当户对的人家与之订婚,还有指腹联姻的。订婚时,填写庚书,叫“拿八字”。一经订婚,那就不能改易,有所谓“子女无戏言”、“女儿是菜籽命”、“嫁鸡跟鸡”、”嫁狗跟狗”等封建伦理束缚着。当男女双方年龄达到十五、十六岁时就结婚,结婚前要“送茶”、“报期”。结婚时还有“迎亲”、“合卺”、“拜堂”、“谢亲”、“回门”等繁琐的封建礼节。
民国时期,虽经提倡文明结婚,但实行者极少,一般仍沿用旧式婚礼。
解放后,一九五一年,中央人民颁布了婚姻法,废除封建包办婚姻,实行男女婚姻自主,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了法定婚龄,凭基层单位证明,向当地人民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就可结婚。婚姻受法律保护。结婚仪式也很简单,新郎、新娘穿新衣,挂红花,由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讲话,新郎、新娘鞠躬致谢,结婚仪式就算结束。节约办婚事,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提倡男女平权,有女到男家落户的,也有男到女家落户的,废除了旧社会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
(二)丧葬:解放前死了人全是棺葬。当人死了时,就进行“收殓、入材”、“封殓”。送葬时,子女们披麻戴孝,葬后逢“首七……尽七”、“周年”、“服满”等会期,都要搞些封建迷信活动:做斋、烧纸、化冥屋等,浪费不少钱财。
“解放后,大力宣传破除封建迷信,讲究科学,移风易俗,便做寿的,俗有“男不做三、女不做四”的说法,但也有少数进行丧葬改革,改土葬为火葬。送葬时,死者的家属和亲友带黑纱,献花圈,开追悼会,寄托哀思.
(三)生、寿辰:解放前,小孩生后三天要“洗三”,九天时要“喜九”,满一周岁时过生叫“抓周”。成年人一般是不随便做寿的,俗有“男不做三、女不做四”的说法,但也有少数三十、四十岁的人,借做寿为名,大肆收礼刮钱的,当时人们讽刺为“摸脑壳”。比较富裕的人家过生,亲朋人等送来寿联、寿帐、寿匾、寿饼等礼品,在先一天晚上行上寿礼,第二天旱晨行拜寿礼。
解放后,提倡移风易俗,对“洗三”、“抓周”、“做寿”等旧风俗正逐渐革除,
(石牌豆腐论坛申明:版权作品,仅供查阅,请勿转载)
页:
[1]